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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、五一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
2021-04-01     (浏览次数:)

   2021年清明、五一节将至,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,为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,驰而不息纠治“四风”,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在节日期间严守纪律、廉洁过节,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,重申和强调以下要求:
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压紧压实责任

全院各单位要聚焦“两个维护”,提高政治站位,及时对2021年清明、五一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治“四风”工作进行部署安排,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。各基层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,领导干部要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确保压力传导到底,责任落实到位。

二、加强教育提醒,自觉遵规守纪

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、当好表率,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各单位要加强纪律宣传教育,教育提醒干部师生严守纪律要求,守住行为底线,确保务实节俭、文明廉洁过节;要充分认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,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。

三、紧盯苗头倾向,严肃执纪问责

各单位要坚持严字当头,突出问题导向,重申以下纪律要求:严禁违规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秘场所;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;严禁以节礼或节日福利为名,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、消费卡或滥发津补贴;严禁以公务活动为名,变相公款送礼、公款旅游、公款宴请;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出国(境);严禁违规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嫁、摊派和报销费用;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,或利用职权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用车辆;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;坚决抵制不良风气,严防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死灰复燃,推动化风成俗、成为习惯。

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职能部门要持续强化职能监督。院纪委将围绕以上工作开展监督,对不收敛、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,发现一起严惩一起;对疫情防控失职失责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、发生严重“四风”问题的部门严肃问责。纪委办举报电话:6183996,举报邮箱:廉政监督信箱。对于本通知的落实情况,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职能部门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报送纪委办。

诚毅学院纪委办

2021年4月1日

附件【院纪委-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、五一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.pdf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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